署方指後代丁權被放棄 男丁被拒建丁屋申覆核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3/02 18:53
最後更新: 2017/03/02 18:53
新界原居民及男丁張以樂(音譯)去年11月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,惟署方拒絕指,根據沒有公開的政策,申請人祖父於1984年接受其所居住的荃灣老圍村搬村賠償時,已同意放棄其後代男孫申請興建丁屋的資格。張認為署方決定違反其合理期望,以及處理其申請時考慮了不相關因素,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署方決定。
申請人為新界男丁張以樂(音譯),答辯人為地政總署。入稟狀透露,根據署方提供給申請人祖父的信件,並沒有提及其祖父放棄其後代男丁申請丁屋的權利,申請人多次要求署方提供相關沒有公開政策的文件,或其祖父知道相關政策的存在證明,但不成功。但署方曾建議可讓他免補地價購入其他丁屋等,但他認為相關安排不及他自行申請興建丁屋,及該沒有公開的政策不公平及違反其合理期望,故入稟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署方決定。